关于开展学校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的通知

发布者:陈浩华发布时间:2021-06-12浏览次数:10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的通知》(苏财绩〔2021〕8号)的要求,现开展学校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2021年学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

涉及部门:财务处、党政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合署)(机要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组织部、宣传部、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图书馆(人文社科处合署)、招生处、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团委(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挂靠)、工会(离退休管理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

二、绩效监控主要内容

与绩效目标高度关联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保障、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动态情况。

三、绩效监控工作流程

(一)收集绩效监控信息。2021年学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对应责任部门,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收集整理截至 6月30日的目标执行情况有关数据资料。

(二)分析绩效监控信息。各部门将指标实际执行值与半年目标值进行比照,判断目标运行是否正常,如果偏离,对偏离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加强整改,并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

(三)填报绩效监控信息。各单位填报附件2,并于7月5日之前提交附件2以及对应支撑材料。学校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安排会议专项推进此项工作。

(四)结果应用。绩效监控结果作为加强项目和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并对偏差的绩效目标进行整改纠偏。省财政厅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当年资金拨付、结余结转等的重要依据,也作为预算完成后绩效评价、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四、有关要求

绩效监控是保障预算执行、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性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及时高质量完成绩效监控信息报送、审核和整改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绩效监控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的质量、报送时效、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绩效管理评分依据。

 

联系人:陈浩华,材料报送邮箱:cjb@ciit.edu.cn

 

附件:

1.2021年学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简版).xlsx

2.2021年学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表.docx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财务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