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建设工作进展的通知

发布者:陈浩华发布时间:2021-10-09浏览次数:10

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报送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建设工作进展的函》(苏职高办函〔20211号)的通知要求,现针对《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附件2)中涉及院校负责的任务(附件1)全面总结一年来的成效,每条任务总结字数不超过1000字。请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并于1012日上午11点之前发送至邮箱cjb@ciit.edu.cn

联系人:陈浩华

附件1:院校负责任务(节选自“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2:《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2021109

 

附件1:院校负责任务(节选自“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6.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院校法人制度,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各高职院校负责----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合署)(机要办公室挂靠)

7.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各高职院校负责----负责部门:改革与发展研究室(发展规划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合署)

14.在苏锡常都市圈全面推行“1+X”证书制度并同步实质性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形成可复制的“学分银行”应用模式和典型案例。(省教育厅、各高职院校负责)----负责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47.在苏锡常都市圈本科高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中职领航学校中,建设2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0个左右国家级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0个左右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建设5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支持建设30个左右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覆盖苏锡常都市圈所有应用型本科高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省领航计划中职学校的骨干专业(群)。(各设区市、各有关高校、省教育厅分别负责)----负责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60.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集聚优势,围绕装备制造、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等“高端产业”“产业高端”,联合区域内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和高端产业龙头企业,打造若干跨区跨校联合产业学院。(各设区市、各相关高校分别负责)----负责部门: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72.苏锡常都市圈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认真落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打造苏锡常都市圈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创意等高端环节延伸,推动优势制造业品牌化发展。(常州市、各相关高校负责)----负责部门:科技处

73.对接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全球菁英人才节、无锡才交会等交流活动,培养未来产业变革的“高精尖缺”和“卡脖子”领域人才。(各职业院校负责)----负责部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附件2

 

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建设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一)强化职业院校党建引领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工作纳入职业院校综合考核。(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各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2.建立地方党委领导挂钩联系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以党建带团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3.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党建联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省教育厅负责,首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4.建立相关研究智库,开展职业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省教育厅、江苏理工学院负责

(二)建立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5.完善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治理结构,加强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增强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苏州市、无锡市、省教育厅负责

6.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院校法人制度,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各高职院校负责

7.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各高职院校负责

8.给予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设置方面更多自主权。允许对企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负责

(三)建立基础教育阶段职业启蒙教育制度

9.建立完善基础教育阶段职业启蒙教育内容体系,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全面开放,促进普职融通,深入实施劳动教育。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10.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互通机制,推动课程互选、资源互通。省教育厅负责

11.推进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宣传推广《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参考目录》《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将职业体验纳入研学旅行教育教学计划,与劳动教育统筹实施,苏锡常都市圈每年认定25个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开展中小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研究与试验。(省教育厅负责)

(四)推行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与“学分银行”建设

12.以智能制造、市场营销、软件技术专业等优势专业群的核心专业为主体,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省教育厅、江苏开放大学负责

13.有序开展学历证书、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转换,苏锡常都市圈高职院校实现同类专业的学分互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设区市负责

14.在苏锡常都市圈全面推行“1+X”证书制度并同步实质性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形成可复制的“学分银行”应用模式和典型案例。(省教育厅、各高职院校负责)

(五)建立职业教育类型的考试招生制度

15.在统一教学标准的基础上,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统考统招。建立苏锡常都市圈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招生录取。省教育厅、各设区市负责

16.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试点学校招收更多中、高职院校毕业生。(省教育厅负责)

17.根据面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使“职教高考”成为高职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试点学校)招生主渠道。(省教育厅负责)

二、强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六)开展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基本理论研究

18.构建覆盖全域、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职业教育科研机构体系。(省教育厅、各设区市负责)

19.在江苏理工学院建立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研究所,组建国家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家智库,加强职业教育研究人才培养储备,创新职业教育研究范式、方法,深入企业、学校一线实证研究,丰富中国职业教育理论供给。(江苏理工学院、省教育厅负责)

20.在职业教育科研领域,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观念,建立以实际贡献为导向进行评价的机制制度。(省教育厅负责)

(七)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

21.积极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15所左右扎根江苏、引领全国的省级一流中等职业领航学校。(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22.根据规划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保持苏锡常都市圈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23.落实《江苏省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省教育厅关于试办综合高中班的指导意见》,鼓励苏锡常都市圈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生双向交流,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范围,鼓励探索举办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的综合高中。(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八)树立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标杆

24.落实教育部“双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苏锡常都市圈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支撑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支持常州承办中国职教高地发展大会,筹建中国职教高地发展联盟,举办中国职业教育国际论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常州市分别负责)

25.支持苏锡常都市圈“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省教育厅、各高职院校负责)

26.继续实施“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启动第二批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其中苏锡常都市圈不少于3所,支持区域内更多学校纳入下一轮“双高计划”项目培育单位,进一步增强优质高职资源示范辐射作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27.鼓励市县属高职院校紧密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发展,重点提升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28.指导民办高职院校强化规范管理。(省教育厅负责)

29.支持苏锡常都市圈高职院校积极承担扩招任务,加快培养区域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省教育厅负责)

30.实施五年制高职高质量发展计划,进一步明晰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定位,巩固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地位,重点服务学前教育、护理、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在苏锡常都市圈建成10个左右标杆性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一批具有五年制鲜明特色的示范性专业群,全面提高苏锡常都市圈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九)开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31.实施职业教育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长学制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采用联合培养或分段培养方式,加强中职与高职专科、高职专科与本科贯通培养。(省教育厅负责)

32.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类别由江苏自主确定比例,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省教育厅负责)

33.支持“双高计划”院校与苏州大学、常州大学和苏州科技大学等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省教育厅负责)

34.推动大企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的协同育人。(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负责)

35.支持苏锡常都市圈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并申报专业学位硕士点,培养高层次技术研发人员。(省教育厅负责)

36.对接“新工科”需求,推动支撑苏锡常都市圈产业特色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大企业积极参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大型科研院所的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负责)

(十)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

37.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分别增挂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校牌,同时享受对方相关支持政策。(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38.支持江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对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可按程序加挂技师学院校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负责)

39.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的机制。(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十一)优化区域职业教育布局

40.出台《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常州市牵头,无锡市、苏州市配合

41.积极探索建设一批独立设置的五年制高职院校。(省教育厅、各设区市负责)

42.支持在苏锡常都市圈办学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应用型本科或与高职合并转设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省教育厅、各设区市负责)

(十二)健全职业院校设置标准与教学标准体系

4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五年制高职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建设的地方标准研究,提高苏锡常都市圈相关职业院校设置标准。(各设区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别负责)

44.开展本科院校分类管理,研究制定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试点学校的评价体系。(省教育厅负责)

45.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建成覆盖苏锡常都市圈职业院校所有专业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标准、技能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省教育厅、各设区市负责)

(十三)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46.省市共建江苏理工学院,依托省职教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实验区,探索“新职师”培养方式、认定标准和办法。(省教育厅、常州市、江苏理工学院负责)

47.在苏锡常都市圈本科高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中职领航学校中,建设2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0个左右国家级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0个左右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建设50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支持建设30个左右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覆盖苏锡常都市圈所有应用型本科高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省领航计划中职学校的骨干专业(群)。(各设区市、各有关高校、省教育厅分别负责)

48.每年选聘100名左右省应用型本科高校产业教授和高等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研究制定《苏锡常都市圈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省教育厅、苏州市负责)

(十四)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

49.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联合相关高校制定(修订)苏锡常都市圈智慧校园建设规范,整合统一职业学校在线课程平台,实现课程资源及应用数据互通,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服务职业院校“三教”改革。(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省教育厅负责)

50.由无锡市牵头构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院校信息化管理平台,搭建职业院校智能终端,实现职业教育即时性、常态化管理。(无锡市牵头,常州市、苏州市配合)

四、创新产教融合发展机制

(十五)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51.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省教育厅负责)

52.支持中国中车集团在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中车职业学院。(省教育厅、常州市负责)

53.促进职业院校在专业(群)、二级学院层面试点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与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大学、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省教育厅、各设区市负责)

(十六)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激励政策

54.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在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绿色发展、两化融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对产教融合型企业予以支持。(各设区市负责)

55.地方政府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上予以支持。(各设区市负责)

56.促进地方政府财政、税务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确保“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教育附加费抵免等国家政策有效落地,提高苏锡常都市圈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各设区市负责)

(十七)打造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园区

57.依托不同区域的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推动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和产业园区联结和整合资源,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园区和校区,并积极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负责)

58.支持常州科教城园区、苏州太仓市娄江新城科教创新产教融合园区、无锡市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建设,推动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与职业教育的同步规划、优先发展。(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59.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职教产业园”。联合示范区内职业院校、龙头企业,形成“中高本”贯通的产教深度融合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统一职业院校招生录取、统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教学标准,实现区内学分互认、中职学生跨校选课、学习成果互通互认。(苏州市负责)

(十八)共建共享联合产业学院和优质实训基地

60.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集聚优势,围绕装备制造、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等“高端产业”“产业高端”,联合区域内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和高端产业龙头企业,打造若干跨区跨校联合产业学院。(各设区市、各相关高校分别负责)

61.对接江苏省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计划,推动苏锡常都市圈职业院校整合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建设一批与职业技术标准对接的资源共享型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教育厅、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62.吸引大型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苏州市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无锡数字商业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实训基地等建设。(各设区市负责)

63.支持苏锡常都市圈集成平台建设优秀项目申报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平台。(省教育厅负责)

五、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贡献力

(十九)建立一体化的组织工作平台

64.由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共同担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和苏锡常各市人民政府、江苏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决策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事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负责)

65.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会同苏锡常各市人民政府,将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纳入苏锡常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负责)

66.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政策咨询与实践指导工作职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负责)

(二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

67.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设立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建设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负责)

68.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苏锡常都市圈所有职业院校到2022年全部达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设区市负责)

69.清理妨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推行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与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省人社厅、各设区市负责)

70.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发展激励机制,根据职业院校承担扩招任务、职业培训的实际情况,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向承担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省人社厅、各设区市负责)

71.苏锡常都市圈职业院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各设区市负责)

(二十一)提升服务科技创新和精准扶贫的能力

72.苏锡常都市圈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认真落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打造苏锡常都市圈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创意等高端环节延伸,推动优势制造业品牌化发展。(常州市、各相关高校负责)

73.对接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全球菁英人才节、无锡才交会等交流活动,培养未来产业变革的“高精尖缺”和“卡脖子”领域人才。(各职业院校负责)

74.苏锡常都市圈职业院校结对帮扶苏北职业教育薄弱地区学校,组团支援新疆、西藏、青海、陕西、贵州、云南等中西部职业教育薄弱地区。(省教育厅负责)

(二十二)开展职业教育价值导向研究

75.组建高水平的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研究专家团队,形成职业教育领域专家定期交流机制。(省教育厅负责)

76.针对职业教育面临的青年技能培训、公平教育机会、职教质量与形象、资金投入、创新研究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挑战,研判职业教育发展趋势,针对国际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共性问题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开展职业教育价值观研究。(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二十三)培育和弘扬职业教育工匠精神

77.加强苏锡常都市圈区域文化、工匠精神融入职业教育的研究,营造职业教育普遍共识与特色文化,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各设区市负责)

78.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技艺传承创新,建设一批苏锡常都市圈职业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苏州市、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79.总结凝练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通过在江苏省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相关栏目、组建宣讲团等方式,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对苏锡常都市圈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省教育厅、各设区市分别负责)

80.办好每年一次的“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推动更多职业院校师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理念。(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分别负责)

(二十四)搭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81.整合苏锡常都市圈优质教育资源,积极组织与承办世界性职业教育会议,为国际职业教育领域搭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交流合作平台。(省教育厅、省外办负责)

82.组织苏锡常都市圈及省内职业院校实施一带一路“郑和计划”,在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郑和学院”,以苏锡常都市圈相关院校为核心,与区域内企业“组团出海”,输出优质职业教育服务,增强职业教育国际话语权,打造江苏职教国际品牌。(省教育厅、省外办、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以上重点任务完成时间到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