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21〕7号)的要求,现开展学校2020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绩效自评价对象和范围
2020年学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
涉及部门:财务处、党政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合署)(机要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组织部、宣传部、改发室、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图书馆(人文社科处合署)、招生处、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团委(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挂靠)、工会(离退休管理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
二、绩效自评价主要内容
对2020年学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各三级指标附以权重,并自评打分目标达成情况。
三、绩效自评价工作流程
(一)“部门履职及效果”下的14项学校职能对应职能部门,对各三级指标附以权重,权重值和为100%。
(二)根据三级指标达成情况按百分制打分。(去年年底各部门已完成文字总结,可根据总结评定分数)
(三)学校对各职能附以权重,结合各职能部门对子目标的权重和得分,最终得到学校2020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得分。
四、有关要求
部门(单位)根据评价规程和相关要求,重点围绕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价。对预算执行和实施结果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要深入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相应措施。
省财政厅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绩效管理评分依据。
请相关部门于6月30日之前填报完成附件1,并报送至邮箱:cjb@ciit.edu.cn
联系人:陈浩华
附件:
2.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总结(去年年底各部门已总结)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财务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