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陈浩华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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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相关要求,现开展学校2021年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21年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全体教师科研岗博士可免测。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二、测试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

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三、测试方法

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1.试讲: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进行试讲。试讲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试讲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面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

试讲、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 分至 10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详见附件1。

四、测试提交材料

参加测试需提交的教学资料包括课程标准、教案、教学实施报告

1.课程标准

提交实际使用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参考职业教育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科学、规范制定,说明课程要求、时间进度、实施保障等。

2.教案

根据课程标准,撰写实际使用的教案。教案应包括授课信息、任务目标、学情分析、活动安排、课后反思等教学基本要素,设计合理、重点突出、规范完整、详略得当。提交与测试教学内容对应的一次课教案(2学时或4学时)

3.教学实施报告

根据提交的教案撰写份教学实施报告。报告应梳理总结测试内容对应课次的整体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施成效、反思与改进等方面情况,突出重点和特色,可用图、表等对实施、成效加以佐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上述材料电子稿于5月10日下午4点之前发电子邮箱:cjb@ciit.edu.cn,纸质稿一式五份测试现场提交给评委。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下午1:30-4: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可在钉钉群内沟通。联系人:刘晓燕陈浩华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pdf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