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苏教职〔2020〕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以及省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部分指标第19条“学校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任务要求,承接建设任务的情况。本年度同类院校已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的任务数量,分为三档:第一档得5分,第二档得3分,第三档得1分,没有的得0分。”要求,现开展我校《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
根据《行动计划》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任务清单,我校具体执行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各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在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针对重点任务围绕今年已开展工作提交执行情况总结(思路、举措、成效)(多个责任部门就各自分管职能分别撰写),字数在400-500字,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关键性、结果性的材料)。
三、提交方式
由于此总结为综合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请于12月28日之前提交,电子稿发送至cjb@ciit.edu.cn。联系人:陈浩华。
附件:
1. 《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
2.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部门 |
1 |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 党政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合署)(机要办公室挂靠) |
2 | 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加强人文素养公共基础课程建设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挂靠)、基础教学部、体育工作部(合署) |
3 | 培育思想政治示范课堂、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按照规定比例要求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
5 | 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建设职业素养培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比赛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 |
6 | 落实“六个一”行动,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 | 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团委(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挂靠) |
7 | 落实“双高计划”相关任务(符合条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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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建省高水平高职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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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符合条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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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完善评价体系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11 | 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培养培训 | 继续教育学院 |
12 | 推行现代学徒制,创建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
13 |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创建省级产教融合集成平台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
14 | 开展产业学院建设 | 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
15 | 创建示范性职教集团 | 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
16 | 加强专业群建设,创建省高水平专业群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17 | 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和激励办法 |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18 | 建立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19 | 培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20 | 开展职业院校产业教授评聘 |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
21 | 定期组织校级技能竞赛,参加省级比赛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22 | 定期组织校级教学能力竞赛,参加省级比赛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23 | 制定学校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开发工作手册式、活页式教材和配套数字化资源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24 | 开展1+X证书试点,广泛推行学分制,在有条件专业试行学分银行应用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25 | 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
26 | 编制学校发展质量年报 |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
27 | 创建省级智慧校园 | 党政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合署)(机要办公室挂靠) |
28 | 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29 | 建设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
30 | 参与江苏职业教育“郑和计划”,建立境外职业教育办学机构(符合条件学校) | 海外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处)合署) |
31 | 建立职业体验中心,面向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 |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
32 | 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 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