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发布者:陈浩华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10

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苏教职〔2020〕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以及省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部分指标第19条“学校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任务要求,承接建设任务的情况。本年度同类院校已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的任务数量,分为三档:第一档得5分,第二档得3分,第三档得1分,没有的得0分。要求,现开展我校《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

根据《行动计划》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任务清单,我校具体执行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各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在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针对重点任务围绕今年已开展工作提交执行情况总结(思路、举措、成效)(多个责任部门就各自分管职能分别撰写),字数在400-500字,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关键性、结果性的材料)。

三、提交方式

    由于此总结为综合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请于12月28日之前提交,电子稿发送至cjb@ciit.edu.cn。联系人:陈浩华。

 

附件:

1. 《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

2.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1

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党政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合署)(机要办公室挂靠)

2

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加强人文素养公共基础课程建设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挂靠)、基础教学部、体育工作部(合署)

3

培育思想政治示范课堂、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按照规定比例要求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5

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建设职业素养培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比赛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

6

落实“六个一”行动,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

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宣传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团委(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挂靠)

7

落实双高计划相关任务(符合条件学校)

 

8

创建省高水平高职院校

 

9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符合条件学校)

 

10

实施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完善评价体系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11

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培养培训

继续教育学院

12

推行现代学徒制,创建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13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创建省级产教融合集成平台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14

开展产业学院建设

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15

创建示范性职教集团

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16

加强专业群建设,创建省高水平专业群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17

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和激励办法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18

建立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19

培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

开展职业院校产业教授评聘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

21

定期组织校级技能竞赛,参加省级比赛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2

定期组织校级教学能力竞赛,参加省级比赛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3

制定学校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开发工作手册式、活页式教材和配套数字化资源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4

开展1+X证书试点,广泛推行学分制,在有条件专业试行学分银行应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5

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26

编制学校发展质量年报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27

创建省级智慧校园

党政办公室(信息化中心合署)(机要办公室挂靠)

28

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9

建设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30

参与江苏职业教育郑和计划,建立境外职业教育办学机构(符合条件学校)

海外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处)合署)

31

建立职业体验中心,面向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校企合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

32

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