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3号)和以及省教育厅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 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基报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如实填报,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3.各单位负责人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所填数据负责。
二、填报要求
1.2020年《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安排请见附件1。各单位统计人员在填报时请勿改变《高基报表》空表(见附件2)格式。
2.2020年《高基报表》中各项指标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09月01日—2020年08月31日(招生数推迟到10月21日)。
3.2020年《高基报表》表格解读、有关项填报要求请见附件3。
4.各单位在填报后,应将2019年度数据与2020年度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对2019-2020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10%以下的,需单独附页进行说明;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以及不符合数据质量规定的要另外附页详细说明,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5.今年教育部启动教育统计改革试点任务和专项工作,今后每季度末(4月底、7月底、10月底、次年1月底)需上报《教育事业统计季度调查表(试行)》(见附件4),每季度具体填报时间将另行通知,但因本季度填报时间与年度报表填报时间重合,故本季度季报表无须再单独填报。
三、提交要求
请责任部门将统计的《高基报表》电子版(包括另附页的数据变动说明)于10月10日前提交创建办邮箱;纸质材料经具体统计人员、部门主管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创建办(图1004)。
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疑问,请及时与创建办联系。
联系人:陈浩华、刘晓燕,联系电话:86335062。
四、工作部署会议安排
为了按时、按质完成我校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定于9月28日(周一)下午2点在图1101召开2020年《高基报表》填报工作会议,请2020年《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分配表中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统计人员准时参加。
五、请相关部门认真梳理近三年(2018-2020年)报表的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行政记录),以备上级部门核查。
附件:
1.2020年《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分配表
2.2020年《高基报表》填报表格
3.2020年《高基报表》填表说明
4.教育事业统计季度调查表(试行)(季报)
(附件.rar)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