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神,继续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职业院校评估制度,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5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院 2020 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理解指标内涵,把好数据采集关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要求,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将采用三个数据表、三份调研问卷和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等评估工具。其中,三个数据表分别是《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共计118个采集项。与2018年相比,2020年评估指标增加了关于高职招生、教学规范、职业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等落实情况,因此数据采集表增加了与之相关的采集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各自负责的数据指标,仔细研读《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指标说明》,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内涵及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指标内涵详见附件1《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指标说明》。
二、数据管理专人负责,把好数据填报关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把好数据采集关,确保采集过程规范,数据真实准确;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负责数据采集管理工作,提供与状态数据采集关联的基础数据,对各部门汇总的数据进行审核和网上集中填报。本项工作截止时间为7月25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方案》和附件3《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表(创建办已按数据采集数据填写待确认补充版)》(7月10日发布)。
三、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做好问卷在线填答
除统一填报数据信息,二级学院还需组织好教师和学生调查问卷的在线填答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本部门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持标准、严格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问卷在线填答。本项工作截止时间为7月25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问卷调查操作说明》。
四、分析数据达成情况,完成校级自评报告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根据指标要求,分析本部门各项数据的达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形成文字说明,于8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53448044@qq.com,由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完成校级自评报告,详细汇报学校在适应社会需求方面的主要成果、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经两轮修改完善,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给省教育厅,并在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五、根据省厅反馈意见,有针对性持续改进
根据各指标监测结果以及教育厅的省级评估报告,有针对性地建设改进,使本次评估切实发挥现实的指导意义。对已达标的抓巩固、促提高,对差距较小的指标抓关键、促提升,对差距较大的指标抓突破、促达标,着力解决学校适应社会需求、服务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
六、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工作内容 |
7月3日- 7月9日 | 对接省教育厅职教处,详细了解评估工作要求,掌握评估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方法,并按照指标要求,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给出基础数据(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的数据为依据)。 |
7月10日- 7月25日 | 根据评估指标数据归口,各部门填写评估数据。(确认已有数据,补充其他数据) 登录“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系统”,完成三份问卷调查(校长卷、专业主任卷、学生卷) |
7月26日- 8月5日 | 审核汇总评估指标数据,对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
8月5日- 8月15日 | 各牵头部门分模块撰写自评报告。 |
8月16日- 8月30日 | 相关部门将初稿内容上报分管院领导审核,根据院领导指示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初稿,完成第二稿。 |
8月31日- 9月30日 | 汇总相关部门的第二稿,确保报告的逻辑性和完整性,基本完成定稿。 |
10月1日- 10月20日 | 经过院长办公会审议后,完成《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自评报告,上报省教育厅职教处,并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 |
七、其他事宜
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每两年开展一次,规格高、影响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事实求是,认真做好原始台帐整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报任务。
联系人:陈浩华。联系方式:61180。
附件:
2.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方案.doc
3.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表(创建办已按数据采集数据填写待确认补充版)(7月10日发布) (空表.xlsx)
4.附件4.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问卷调查操作说明.doc
5.附件5.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高水平学院创建办公室(质量监督与控制处合署)
2020年7月3日